发布日期:2023-01-09
12月14日,罗定市召开见义勇为表彰大会,表彰今年7月6日在罗定市罗城街道水街大埠头见义勇为的5名先进个人,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向平民英雄致敬。
罗定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江力出席会议并为受表彰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会议指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一个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个先进就是一个模范。要积极倡导、大力宣传见义勇为的高尚品德,努力形成互助友爱、乐于奉献的社会主义新风。
7月6日11时40分许,一辆白色小轿车在罗定市罗城街道水街大埗头坠入正值汛期的罗定江中,车内4人坠江。正在罗城街道水街大埗头旁边工地工作的李昌军、李进、李兵、李文贵、梅单思等5名同志看到后马上跑过去救人,李昌军等人看到河中有一男一女和一名小女孩正在河中挣扎,于是他们不顾个人安危,毫不犹豫扑向汹涌的江水游向溺水者,经过与波浪的几番搏斗,奋力搜寻,终于合力把一名约6岁的落水小女孩救回岸边。他们不顾个人安危救援落水群众的英雄事迹已在罗定广泛传开,在这扑向江水救人的背后,彰显了他们骨子里的善良和勇敢,他们也用这个举动温暖了整个社会。
罗定市“见义勇为”荣誉称号获得者李进在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说:“不管在哪里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们都会这样做的,而且以后不管在什么地方遇到他人有困难,我们也会帮忙的,只要在我的能力范围内。”
面对湍急的江水,他们敢于挺身而出,在他人遇险时,不顾个人的安危,毫不犹豫扑下去,成功救起一名落水小女孩。他们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勇于奉献,真正履行了一位公民维护社会稳定的光荣义务,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民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高尚品质。他们是人民的英雄,社会的榜样。